2019年江西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申報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組織開展2019年江西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設區市、省直管試點縣(市)工信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贛江新區經發局:
根據《江西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認定辦法》(贛工信企業〔2018〕398號,以下簡稱《認定辦法》)的規定,現就2019年江西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以下簡稱示范平臺)申報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除有效期內的江西省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不可申報示范平臺外,凡于2017年7月1日前在省內注冊登記、運營2年以上的獨立法人且符合《認定辦法》第六、七條規定的服務機構均可申報。
二、申報材料
申報材料按照《認定辦法》要求提供,相關的附件可在省工信廳網站中小企業處子站的公文發布欄中下載(http://www.jxciit.gov.cn/Item/53329.aspx)。
三、申報程序
(一)按照屬地原則,服務機構將申報材料報所在地設區市、省直管試點縣(市)工信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或贛江新區經發局(以下簡稱各地中小企業主管部門);
(二)各地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對示范平臺運營情況、服務業績、企業滿意度等進行測評,填寫《江西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推薦表》和《江西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推薦匯總表》(附件),并附被推薦示范平臺申報材料,行文報省工信廳。
(三)全省性行業協會和省屬有關單位按照《認定辦法》規定可直接向省工信廳推薦。
四、相關要求
請各地中小企業主管部門于2019年9月20日前將推薦表、匯總表及被推薦示范平臺申報材料一式兩份以EMS方式郵寄至省行政中心集中辦事大廳11號、12號窗口。
聯系人及電話:省行政中心集中辦事大廳窗口 0791-88901526、88901527;省工業和信息化廳中小企業處 殷超 0791-88916356。
郵寄地址:南昌市紅谷灘新區臥龍路1000號 省行政中心集中辦事大廳11號、12號窗口。
江西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19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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