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點新產品計劃項目立項基本原則:
(1)凡在我省范圍內首次采用新技術原理、新設計思想研制開發、生產的全新型產品;在結構、材質、工藝等任一方面比原有產品有重大改進,顯著提高產品性能、質量和擴大使用功能的改進型產品;并開始有市場銷售,或具有良好的市場應用前景,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明顯,均可組織申報。
(2)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國家產業發展政策、環保要求,特別是符合當前國家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節能減排等有關政策措施銜接一致;
(3)技術水平和產品性能較高,具備國內先進水平,在同類產品中性能突出;
(4)知識產權清晰,無異議。
2、新產品計劃重點項目優選原則:
(1)符合新產品計劃項目立項基本原則;
(2)屬于國家優先扶植的重點產業、高新技術產業或新興產業的重大新產品;
(3)創新性強、技術水平高、附加值高、采用先進技術標準,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新產品;
(4)產品已經市場銷售,具有明顯的市場競爭優勢,或潛力,市場競爭力強,產業化前景和預期經濟效益良好,有望形成國內、國際自主知名品牌的新產品;
(5)滿足國家迫切需要,對國民經濟和社會公益事業貢獻大的新產品;
(6)科技成果轉化的新產品,特別是“863”計劃、科技支撐計劃或其他基礎研究計劃的科技成果轉化及產業化項目;
(7)地方政府予以配套政策重點支持的新產品。
3、申報方式
(1)江西省重點新產品計劃項目全部實行網上申報,由推薦單位推薦,省科技計劃項目服務中心統一受理。
4、辦理時限
(1)形式審查、初評:半個月;
(2)全年三批
第一批申報時間當年3月1日前止;
第二批申報時間當年年6月1日止;
第三批申報時間當年年9月1日止;